索引号: | {OrganizationCode}-2021-0000008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1-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文件 |
商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本级使用财政性资金信息化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本级使用财政性资金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谋划,提高信息化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做好2022年度信息化建设计划编报和项目储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信息化项目的前期谋划和需求分析,认真梳理2022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在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和预算合理性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填报《2022年度商丘市信息化项目建设预申报表》,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11月30日前将申报表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发展规划科,同时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电子版报送电子邮箱sqfzgh@163.com,逾期不再受理。(申报表模板和方案编制指南、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范,可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二、本次申报对象为纳入市本级预算管理的市直单位,
二级机构需要由其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本次申报的信息
化项目范围包括信息基础设施、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智慧化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安全,以及政府购买信息化服务等。(不包括:1.涉密项目;2.办公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复印机、手机、移动存储设备、软件产品、耗材、套装软件等的购置和维护;3.用于部门宣传的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和维护;4.教育、职业培训领域的各类实训教室、多媒体教室建设和维护等;5.信息咨询服务、测试服务、评估认证服务)
三、在收集整理全市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的基础上,我局将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并建立商丘市信息化建设项目储备库,不在当年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审批。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安排、效益为先”的原则,综合考虑项目性质、轻重缓急等因素,与市财政局共同编制《2022年商丘市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报市政府审定。不在《2022年商丘市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内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批准实施。
四、涉及安全、应急救灾、政策性因素等市委市政府确需追加的信息化项目,需要申报部门履行相应报批手续,经市领导签批并落实资金安排后,方可批准实施。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1.商丘市使用财政性资金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范.doc
2.商丘市使用财政性资金信息化项目申报表及方案编制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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